各基层党委(总支):
自2016年校党委统战工作会议后,为加强各级党委对统战工作的领导与支持,形成大统战格局,我们制定下发了《西安理工大学基层党委(总支)统战工作考核指标(试行)》,把统战工作纳入党建总体考核中,经过一年多的实践,需要修改完善,经征求基层党委(总支)意见,现将《西安理工大学基层党委(总支)统战工作考核指标》(2018修改版)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党委统战部
2018年5月23日
西安理工大学
基层党委(总支)统战工作考核指标
(2018修改版)
一、组织领导(30分)
1.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为统一战线工作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明确,设统战委员,落实相应的制度;建有党外人士(含发现、培养名单)数据库和台账。(10分)
2.相关人员了解统一战线工作理论、方针、政策、方法等情况。(10分)
3.本单位统一战线工作氛围好,有相关机制、规定。(10分)
二、工作内容(40分)
1.书记联系1-2个党外人士。(10分)
2.单位有开展统战工作的记录。(含会议记录、党外人士参加活动、会议、座谈会、征询意见建议记录等)(10分)
3.支持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侨联、留联会等参加活动(含财务、时间、场地等支持),配合学校统一战线工作。(10分)
4.坚持向党外人士通报重要情况,邀请参加重要活动会议等,自觉接受党外监督,主动开展统战工作。(10分)
三、工作成效(30分)
1.配合党外人士的发现、培养、使用和管理工作。(5分)
2.指导、支持民主党派成员自身建设工作。(5分)
3.对党外人士参与社会活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及“建言献策”活动和服务社会活动的支持情况和效果。(10分)
4.在地方各级组织和学校取得相关理论研究、活动、奖励情况。(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