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江泽民同志就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提出八项主张:
(1)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和前提。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决不容许分割。任何制造“台湾独立”的言论和行动,都应坚决反对;主张“分裂分治”、“阶段性两个中国”等等,违背一个中国的原则,应坚决反对。
(2)对于台湾同外国发展民间性经济文化关系不持异议。但是,反对台湾以搞“两个中国”、“一中一台”为目的的所谓“扩大国际生存空间”的活动。
(3)进行海峡两岸和平统一谈判。在和平统一谈判的过程中,可以吸收两岸各党派、团体有代表性的人士参加。作为第一步,双方可以先就“在一个中国原则下,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进行谈判。
(4)努力实现和平统一,中国人不打中国人。我们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决不是针对台湾同胞,而是针对外国势力干涉中国统一和搞“台湾独立”的图谋的。
(5)大力发展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继续长期执行鼓励台商投资的政策。继续加强两岸同胞的相互往来和交流,增进了解和互信。采取实际步骤加速实现直接“三通”。
(6)中华各族儿女共同创造的五千年灿烂文化,是维系全体中国人的精神纽带,也是实现和平统一的一个重要基础。两岸同胞要继承和发扬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
(7)充分尊重台湾同胞的生活方式和当家做主的愿望,保护台湾同胞一切正当权益。欢迎台湾各党派、各界人士,同我们交换有关两岸关系与和平统一的意见,也欢迎他们前来参观、访问。
(8)欢迎台湾当局的领导人以适当身份前来访问;也愿意接受台湾方面的邀请,前往台湾。可以共商国是,也可以先就某些问题交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