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信箱·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解读)
怎样理解民族地区基层党组织要在团结各族群众
推动发展、促进和谐、反对分裂、维护稳定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新华网北京12月21日电 《决定》指出,“民族地区基层党组织要在团结各族群众推动发展、促进和谐、反对分裂、维护稳定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这是我们党着眼于民族地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对民族地区基层党组织功能的明确定位,反映了世情、国情、党情变化对民族地区基层党组织提出的新要求,指明了加强和改进民族地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努力方向。
贯彻落实《决定》这一精神,当前的一项突出任务,就是要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教育,大力宣传和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把维护我国统一的多民族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和主权、统一、尊严作为全国各民族的最高利益,把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化为各族人民的共同行动,把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作为宗教工作重要目标,确保推动发展、促进和谐、反对分裂、维护稳定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祖国观,就要正确认识我国的历史、现状、未来,深刻理解我国统一的多民族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和特点,增强爱国主义思想观念,坚决维护祖国的统一、主权、尊严。历史反复证明,中国各民族的命运系于祖国的统一和富强。全党同志、全国各族同胞、全世界中华儿女都应该倍加珍惜伟大祖国的光荣历史、倍加珍惜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机遇,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祖国的统一、主权、尊严,把个人追求同祖国富强相结合,把各民族繁荣发展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相统一,在热爱祖国、奉献祖国、维护祖国统一、造福各族人民中实现人生最高价值。
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就要充分认识到中华民族是由56个民族共同构成的,各民族无论人口多少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平等成员,民族特点、民族差异的存在是客观历史现象,民族团结是各民族共同的根本利益,只有在社会主义祖国大家庭中、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之内,少数民族才有可能实现跨越社会阶段的全面发展,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才具备现实基础。必须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推动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实现民族地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发展。
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就要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深刻认识宗教现象产生、存在、消亡的一般规律和宗教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特殊规律,深刻理解我国是一个多宗教国家的现实国情和在我国宗教工作同民族工作相互交织的特殊国情,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强信教群众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的团结,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支持他们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引导他们为增进各族群众团结、维护社会主义祖国统一主权尊严、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多作贡献。
全党全国尤其是民族地区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在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上始终站稳马克思主义立场不含糊,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执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不打折,用正确的立场、观点、方法教育、引导、团结各族群众不松懈,切实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推向前进。